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来,通化市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部署要求,以“红色领航新发展行动”为抓手,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。截至目前,全市累计投入6884.3万元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96个,整顿提升集体经济薄弱软弱涣散村37个,全面消除5万元以下“薄弱村”,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455个,收入30万元以上村达到170个,收入50万元以上村达到49个,村级集体经济实现稳中有进、稳步提升。
夯实责任“定调子”,全面构建起上下联动工作格局
全面落实“四级书记”抓集体经济责任。市委书记挂帅亲自抓,市委下发《通化市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》,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;各县(市、区)党委书记定期研判解决难题,共组织召开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会议20次,推动解决实际问题73个;全市59名镇党委书记发挥主角作用,积极推进任务落实;685名村党组织书记、143名第一书记充当排头兵,做好村民的组织、引导、发动工作。全市初步形成了市级统筹引领、县区具体负责、乡镇抓带并重、村级全力推动四级联动工作格局。
选优头雁“强班子”,持续增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
结合村“两委”换届工作,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能力作为换届人选的标准和条件,新当选村党组织书记中项目支书529人,占77.2%,村“两委”成员年龄学历实现“一降一升”,村班子致富带富能力显著增强。围绕乡村干部抓集体经济能力提升,通过市级示范、县级覆盖模式,扎实开展“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”。目前,市级培训乡村党组织书记139人,县级培训乡村干部、驻村干部3600余人。
精准把脉“开方子”,全面摸清村集体经济发展底数
明晰“三资”底数,广泛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“三资”经营管理大调研活动,由市委组织部牵头,抽调农业农村、财政、乡村振兴、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30人,组成6个调研组,对全市59个乡镇全覆盖、186个村大纵深开展为期1个月的立体化调研,详实摸清了村集体家底,总结5类制约发展因素,反馈意见建议24条,为高质高效发展集体经济奠定了基础。积极组织各县(市、区)全面整合村级组织集体闲置资产,通过采取公开租赁、承包经营、自主开发等方式,引入集体经济活水,让“死资产”变废为宝,使存量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,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。
多元发展“铺路子”,不断探索壮大集体经济新路径
按照“支部有作为、党员起作用、群众得实惠、集体增收入”的目标导向,统筹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。2021年,确定10个省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村,争取省级扶持项目资金450万元,吸纳入社群众3000余人,产业项目辐射带动非入社群众2000余人,集体收入实现122万元。同时,在总结省级示范村领办经验基础上,创建45个市级示范村,进一步拓展集体增收、带动村民致富的有效途径。2022年,在上一年度示范探索下,全市又新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省级示范村79个,市级示范村达到137个,吸纳群众51356人,流转土地39530.4亩,合作社覆盖范围不断扩大、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。
凝聚合力“扶梯子”,充分发挥好包保帮扶带动成效
扎实开展“包保帮扶示范引领行动”,市县两级筛选196个优势部门包保帮扶,选派291名优秀干部驻村帮扶。截至目前,各级包保帮扶部门落实帮扶项目129个,帮扶资金达2366.8万元;市、县直派出部门(单位)党组织专题研究包保工作次数达到441次,主要负责同志到村指导达到213次,共协助解决问题困难338个。严格驻村干部日常管理,制定下发《通化市驻村干部管理实施细则》,全面明晰职责、制度、考核、保障等内容。同时,建立“周暗访、月调度、季通报”机制,累计下发通报3期,驻村干部管理各方职责得到全面夯实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,市县党委组织部认真落实“四方面人员”提拔使用政策,2021年以来11名驻村干部走上乡镇领导班子岗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