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印发《2015年全市人才工作重点任务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党委组织部,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:
现将《2015年全市人才工作重点任务》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。
通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5年4月8日
2015年全市人才工作重点任务
2015年全市人才工作总的要求是,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,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,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,为推进通化“五大发展”提供有力人才支撑。具体明确如下:
一、重点工作任务
1.推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
主要措施:突出“高精尖缺”需求导向,开展2015年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荐申报工作,通过宣传部署、基层推荐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、实地考核等环节,评选确定2015年度省级创新创业人才人选,争取上级政策、资金支持,更积极、更开放、更有效地引进和用好域外人才。
责任部门:市委组织部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2.实施“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引进计划”
主要措施: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,依托与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战略合作“舟桥”机制,深入推进高校院所科研管理骨干来通挂职、企业高级研发人员进修、实用型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基地建设,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通转化和产业化,集聚创新资源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。
责任部门:市科技局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3.实施“创业人才培育工程”
主要措施:围绕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,设立“创业人才专项扶持资金”、创业孵化专项扶持资金”和“毕业企业成长专项资金”,通过市场化机制、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,建立和完善一批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、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,构建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、开放式的创业空间,吸引和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在医药高新区创新创业和发展。
责任部门:市医药高新区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4.启动实施“名师培养工程”
主要措施:着眼打造教师资源品牌,促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,按照“师德的表率、育人的模范、教育教学的专家”标准,从市直普通中小学教师中遴选10名以内优秀教师,通过专业化个性化培育培养和一定的经费支持,打造一批学者型、专家型名师,引领和推动中小学教师创新能力建设。
责任部门:市教育局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5.培养高技能人才,启动建设“首席技师工作室”
主要措施:围绕重点产业发展,开展技能人才实用培训,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。着眼重点企业技术创新需要,通过申报、评审等环节,推荐申报吉林省“首席技师工作室”重点支持单位,争取省政策、资金支持,组织开展重大技术技能革新和项目攻关,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层次整体提升。
责任部门:市人社局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6.实施“电子商务人才孵化项目”
主要措施:围绕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产业,全方位打造通化资源、特产和文化品牌,推动重点产业发展,促进人才就业创业。依托互联网虎特电商服务平台和我市文化产业园区,面向企业、城市社区和农村电商需求群体,组织开展专业化实用化电商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,培养区域性电子商务人才团队。
责任部门:市委宣传部、市商务局、通化团市委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7.实施“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”
主要措施:围绕促进大学生人才就业创业,抓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统计工作,加强就业信息和人才招聘服务,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,组织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实习工作。做好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工作。
责任部门:市人社局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8.实施“万名创业者、万名小老板培训项目”
主要措施:着眼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,依托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支持,面向下岗失业人员、复转军人、大学毕业生、个体经营者等创业群体,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和管理教育专业培训,激发创业创新活力。2015年培训400人。
责任部门:市工信局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9.开展第二批省“乡土专家”评选活动
主要措施:着眼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特色产业、优势产业发展,按照“自下而上、好中选优、逐级推荐”的原则,通过推荐申报、资格审查、人选初选、实地考察、专家评审、综合评议等环节,评选确定第二批省“乡土专家”申报人选,切实培养打造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,群众认可、社会公认,能够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乡土人才,加快推动新农村建设。
责任部门:市委组织部、市农委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10.深入实施“通化好人引领风尚建设项目”
主要措施:围绕发挥“通化好人”典型群体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示范效应,突出传统道德文化、通化城市精神和通化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教育主线,出台通化市关心关爱“通化好人”等先进典型试行办法,设立专项帮扶资金,建立关心关爱“通化好人”长效机制,做实做好“树好人、评好人、学好人、做好人、帮好人”工作,切实形成好人频出、好事涌现、好行成风的社会氛围,进一步提升通化“好人城市”创建水平。2015年评选“通化好人”100名,向省推荐“吉林好人”典型100人。
责任部门:市委宣传部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11.实施“企业三位一体服务项目”
主要措施:围绕我市发展绿色转型和企业创新需求,组织民营企业家赴浙江大学研修,推进企业科技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建设,加强高端技术咨询服务,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。
责任部门:市工商联、市科协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12.实施“重点人才项目支持计划”
主要措施:围绕新一轮振兴发展、产业转型升级对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要,结合产业发展实际,通过申报、评审、论证等环节,推荐申报省重点支持人才项目,努力争取省人才开发基金支持,推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,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。
责任部门:市委组织部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13.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和服务
主要措施:着眼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,全面激发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,制定出台《通化市高级专家选拔管理办法》和《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》,选拔管理一批市级高级专家人才,加强联系和服务,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和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。
责任部门:市委组织部
完成时限:12月底前
二、贯彻落实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实行重点人才工作任务分工,是贯彻落实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、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,强化工作措施,调动各方面积极性,切实抓好工作任务落实。
(二)科学安排,统筹推进。要按照上报的人才重点项目计划,强化工作职能,统筹各方面资源,科学制定实施方案,细化实施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,确保工作任务扎实稳步推进。
(三)加强管理,确保落实。要加强工作跟踪督促,及时上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,确保工作紧张有序推进,按时保质完成。市人才办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进行调度并进行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