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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辉南县“三应三尽”把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关

时间:2022-09-23 09:21

  辉南县为严格规范县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和管理程序,通过信息备案、动态监管、联动审批等措施,做到“三应三尽”,切实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监督管理质效。

 

  一、管理监督不留空白,干部信息“应备尽备”。与县公安局密切沟通联系,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信息库,将干部信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登记备案,根据领导干部进退流转等情况,实行动态管理,及时核实更新名册,对于新提拔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,公示期满后第一时间将个人信息报县公安局备案,不留“空窗期”,使因私出国(境)证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、有据可查。目前,辉南县583名县管领导干部(含退休未满3年领导干部)信息已全部录入信息库,做到信息“零空白”。

 

  二、管理监督不留隐患,干部证照“应管尽管”。按照省、市要求,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出国(境)证照进行统一管理,对新提拔的县管领导干部,由干部监督室告知政策要求,及时收缴干部证照,并报公安局登记备案。同时按照要求,领导干部回国后5日内需将出国(境)证照上交至干部监督室,逾期不交的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催收,所收证件按照集中保管制度,实行专人负责、专册登记、专柜存放,截至目前,共保管168名领导干部288本证照(含已过期证照),真正做到领导干部个人“零持有”。

 

  三、管理监督不搞特殊,审批程序“应严尽严”。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(境)管理的规定》文件要求,下发《辉南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流程》等规范性文件,从严履行乡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程序,除探望在国(境)外定居或工作的直系亲属和本人就医两种情况外,其他情况一律不予审批。且审批过程中,需出具直系亲属学习或工作所在地邀请函,或需国外就医的有效证明及诊断书。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出国(境),需由县委书记在“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申请”上签署意见;现职副科级领导干部需由分管县领导在“审查表”上签署意见。经县纪委出具“关于对国家工作人员出国(境)进行党政纪审查的复函”,申请人在保密局接受保密教育且签署保密协议书后,再经由组织部部长签署意见。经过层层监督,层层审批,扎紧织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制度笼子,确保审批工作“零特殊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