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安市按照从严治党总体要求,从严管理、从严监督、从严整治干部,着力打造政治坚定、纪律严明、作风过硬、执行有力的干部队伍。
从严管理,使干部队伍遵规守矩。一是强化制度约束。制定出台《集安市乡(局)级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》、《集安市乡(局)级领导干部工作纪实制度(试行)》等制度,用严的措施管理、约束干部。二是强化作风督查。实行领导干部面向社会“电视承诺”,公开承诺部门职责和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,对在全市重点工作督查考评中排序靠后、存在明显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“责任拷问”。目前,已对5名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、约谈和问责。三是强化考核管理。建立领导班子分类考核、综合研判制度,开展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,每季度在居住地社区进行公信力测评,年终运用述职述廉、民主测评、反向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。
从严监督,使干部队伍保持警醒。一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。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审批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,对2013年5月以来提拔使用的56名领导干部进行倒查,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。二是加强“一把手”监督。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等制度,对有资金分配权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部门负责人,以及任职时间较长、岗位调整后的“一把手”开展经济责任审计。去年以来,共对20名单位“一把手”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。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,严肃追责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以及担当意识、服务意识不强的领导干部。同时,对出现领导班子不团结、民主测评分值低和调整后思想情绪波动的干部,采取约谈、函询、诫勉等方式“敲钟”。去年以来,已先后开展专项检查15次,通报典型问题27个,通报批评34人。
从严整治,使干部队伍精干高效。严格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有关规定,在摸清底数、掌握实情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《集安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实施方案》,按照“突出重点、区别对待、消化存量、严控增量”的原则,采取调整到空缺职位任职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免去非必要兼职等措施,确保整改工作有序、有力、有效推进。去年以来,累计消化超职数、超职级配备领导干部14名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证件收缴和企业兼职专项清理工作,将全市108名科级干部的177本证件全部收交组织部门统一管理,集中清理了17名企业兼职领导干部。
(集安市委组织部 董 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