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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集安市:“三项机制”提升农村发展党员质量

时间:2024-03-22 14:39

  近年来,集安市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省、通化市委组织部要求,坚持把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,聚焦“三项机制”着力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,为完善基层治理、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。
 
  建立“三项制度”,提升党员管理水平。严格按照“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”的要求,建立健全责任制度,构建以党(工)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,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,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,严格抓好发展党员工作,严防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。建立典型培育制度,抓好党员示范培育工作,做到典型引路、整体推进,使党员作用发挥与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等紧密联系在一起。建立乡镇(街道)、村党组织负责人联系优秀农村青年制度,培育壮大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形成党(工)委主导、乡村联动、共同培养的工作机制,持续做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。
 
 
  紧盯“三大群体”,把牢党员发展源头。注重把农村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、把党员培养成村级后备干部,建立工作台账,及时把村民代表、返乡创业人员、大学毕业生、退伍军人等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发展入党。认真执行“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,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%”的要求,注重把群众基础好、致富本领强、学习能力强的群众组织起来,发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,为党员队伍注入新鲜活力。注重加强对返乡退伍军人、返乡知识青年、回乡创业大学生的教育引导,为其回乡创业就业提供政策扶持。2023年集安市共发展农村党员100名,其中35岁以下64名,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。
 
 
  把好“三个关口”,提高党员发展质量。把好“德行关”,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全面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、入党动机、思想状况等内容,对存在严重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和不良表现的严禁发展,切实把那些德行优秀、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。把好“程序关”,结合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和要求,将发展党员5个阶段、25个步骤进一步细化,做到程序不少、环节不漏,材料齐全、手续完备。把好“教育关”,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定期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和培训,大兴学习之风,建立健全教育以及培训工作机制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,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。